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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被“总裁助理”拍裸照敲诈

时间:2012-01-29 10:17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网上认识了总裁助理坠入爱河,然而,男友却拍下她的裸照,一次次把她变成提款机。 让人费解的是,男友被抓后,在中间人的运作下,她居然写下请愿书求情,并当着检察官的面,向
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ptvr.cn/201201/7410.html
本文最后更新时间:2012-03-19 11:04:05

    网上认识了“总裁助理”坠入爱河,然而,男友却拍下她的裸照,一次次把她变成“提款机”。

    让人费解的是,男友被抓后,在中间人的运作下,她居然写下请愿书求情,并当着检察官的面,向中间人报告信息。昨日,记者从硚口区检察院获悉,受害人王芳的男友和中间人均被判刑。

    单身女网上邂逅“总裁助理”

    2008年初,年近30岁仍独身的王芳在一家相亲网站上注册成为会员。

    很快,王芳认识了一个叫钱峰(化名)的男子。聊天中,钱峰自称30岁,拥有武汉某名牌大学研究生学历,在某知名集团公司做总裁助理。

    经过一段时间交流后,王芳发现,钱峰不仅英俊潇洒、温柔体贴,还有房有车,满心欢喜的她坠入爱河,与钱峰开始正式交往。

    被男友拍裸照敲诈3.5万

    2008年3月,钱峰开车送王芳回家。途中,钱峰提出要给王芳拍几张裸照。想到是恋人关系,王芳就脱光了衣服,用手捂着脸让钱峰拍了2张全身裸照。

    同年4月,钱峰称办土地出让手续还差2万元,让王芳紧急借给他。王芳一下子拿不出来,就委婉拒绝了。

    “你记不记得有照片在我这?”一向温和的钱峰恶狠狠地说。为息事宁人,王芳借钱凑齐了2万元交给钱峰。

    从此,钱峰只要缺钱就找王芳。2008年夏天,钱峰又提出做生意差1万元,并威胁不给钱就把裸照发到网上。遭恐吓的王芳,再次满足了钱峰的要求。

    2008年的9月,钱峰向王芳勒索10万元,王芳无奈用信用卡套了5000元现金。

    受害女先报警后上书求情

    今年3月,被百般纠缠的王芳,打算向朋友借钱了结此事。在朋友的劝说下,王芳惴惴不安地走进派出所,嚣张近两年的钱峰落网。

    警方的调查结果,让王芳大跌眼镜。钱峰实际年龄40岁,是二婚还有一个8岁的女儿。

    今年8月,王芳接到钱峰的朋友杨某的电话,称提出拿1.6万元补偿王芳,让她向检察机关写一份请愿书,称自己和钱峰是借贷关系,报警是心里不平衡想教训他,现钱已还清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    “如不照做,以后大家都难看!”不知所措的王芳,答应了杨某的要求。

    检察官面前给中间人发短信

    接到请愿书,硚口区检察院主办检察官秦川军满腹疑问,遂找王芳复核,胆小的王芳立即告诉了杨某。

    为防事情穿帮,杨某陪王芳到了检察院。回答问题时,王芳眼神带着惊恐,不时看着杨某,有的问题甚至由杨某代答。

    秦川军感觉其中有问题,将杨某请到隔壁办公室。接下来的询问,王芳一时不知如何回答,还趁检察官不注意时发短信向杨某征询。

    “这手机是最新款的吧?能给我看看吗?”秦川军微笑着询问,王芳犹豫了一下,将手机递过去。

    果然,王芳的手机里存着杨某教她虚构事实的信息!当即,杨某被请进公安机关。

    中间人欲以1.6万元摆平

    “你的行为涉嫌作伪证,若请愿书属实也构成诬告陷害。你本是受害者,不要一错再错。”检察官及时对王芳进行了教育。王芳这才如梦初醒,如实讲出了事实真相。

    原来,杨某与钱峰关系密切。为帮助钱峰脱罪,她想用1.6万元收买王芳,让她谎称钱峰对其并无敲诈勒索的事实。

    近日,杨某因犯妨害作证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此前,钱峰因敲诈勒索罪,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1个月。

    而受害人王芳,因不学法不懂法,也差点遗恨终身。检察官提醒,市民若遇到类似问题,不要一味妥协,而应及时报警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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